医院科室外包 魏则西事件后科室承包屡禁不止?揭秘背后利益纠葛

“魏则西事件”再次揭示了医疗机构科室外包(亦称“医院中的医院”)的种种弊端,这一现象终将得到全面整治。

近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了一场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科室及医疗技术管理工作的座谈会。会上,他们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运营,严禁将科室出租或采取其他方式变相出租,同时责令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科室出租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事实上,这样的禁令并非初次出现。卫生部门在过往岁月里屡次发布通知,严禁科室进行外包,而众多地区亦展开了专门的整治活动。尽管如此,即便是一再强调,科室出租的混乱现象依旧频繁发生,难以彻底根除。

归根结底,问题在于医疗机构追求利益的本性和监管措施的不完善。众多接受采访的专家指出,由于公立医院在对外合作中的定位模糊,且缺少具体可行的整顿标准,导致“院中院”的混乱现象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院中院”乱象

所谓科室外包或出租,意指社会资本与医院建立合作关系,承接那些易于盈利的科室。这些承包方需每年向医院支付一定数额的承包金或管理费,亦或是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对医疗收入进行分配。此类“科室外包”现象普遍存在于整形美容、皮肤科、泌尿科、男科以及慢性病等领域,这些领域因其较高的利润和相对较低的医疗风险而备受青睐。

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启了医疗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推行医院自主运营、独立承担盈亏,并逐步减少了对医院的财政支持。这一变革导致众多公立医院,尤其是军队医院出现了不适应的情况。为了满足自身发展和扩张的需求,部分医院开始寻求与民间资本开展多样化的合作,其中就包括科室外包等形式。

镇江市卫计委主任林枫在《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面前透露,此类合作主要涉及大型设备的采购与应用,它是医疗机构为解决资金难题而形成的合作模式;此外,另一种合作形式则是科室的委托管理。

曹连元,国家卫计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的副所长,指出,医院科室的租赁行为,其核心依然与“利益”紧密相连。科室的租赁方通常是个体或私营企业,他们租赁科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而医院方面则是为了获取相应的费用。在此同时,由于医疗机构自身管理意识薄弱,再加上利益驱动,导致对承租者的有效管理存在不足。在这种特定情形下,频繁出现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虚假广告以及治疗延误等不良现象。

此外,鉴于该科室并非独立法人实体,其对外租赁活动亦可能引发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

自2000年起,我国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四家单位共同颁布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指出,由政府出资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参与与其他组织合资或合作,以设立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或“项目”。对那些已经投资与其他机构共同设立并运营“科室”、“病区”或“项目”以获取利润的,应当停止运营,或者经过卫生行政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转变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自2000年停止此行为以来,到了2004年,原卫生部正式将科室出租行为纳入了严格查处范围。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民间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然而,出租科室的行为依然被严格禁止。

医院科室外包_魏则西事件 医疗机构科室承包 清理规范

各省也多次发出禁令,严查并清理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

专家指出,历经多年整治,大型公立医院中科室外包的情况已较为罕见,此类现象多见于基层医疗机构及军队医院。其背后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方面,由于主管部门的监管资源和力量相对不足;另一方面,军队医院不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直接监管,导致出现监管盲区。

与以往不同,本次卫计委发布的禁令不再局限于公立医疗机构,而是涵盖了所有医疗机构,并且明确指出要严禁“变相出租科室”的行为,这预示着监管的范围和强度有望实现全面加强。

在卫计委的禁令之后,各地卫生管理部门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比如,甘肃省卫计委发布了一则通告,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内部必须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对于那些与外部有合作项目的科室,或者与其他个人或机构共同采购医疗设备的,若出现出租、变相出租、承包或违规合作的情况,必须立即予以取消或停止。青海省的卫生管理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公立医院,包括部队医院,以及民营医院,针对其违规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出租科室的行为进行了彻底的审查和调查。

清理难题

仅依靠一份禁令以及各地开展的“运动式”整治活动,想要彻底根除科室出租的混乱现象仍然十分困难。

若缺乏对医疗单位内部财务的审查,辨别科室租赁行为将变得十分困难。一位匿名的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指出,尽管政府部门多次强调并地方进行了多轮整顿,医疗机构普遍知晓科室出租属于违规操作,但它们仍会采取各种手段来逃避和掩饰这一行为,诸如以技术合作、设备提供、专家引进等名义进行。

此外,在医疗行业,公共与私人合作呈现出多样化的模式,包括科室租赁、独立医院区、委托式管理、股份制医疗机构以及特许经营等。然而,这些模式与所谓的“变相出租”之间的界限,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规定来界定。

公立医院在对外合作方面缺乏相应的法规,其职能定位和性质界定也不清晰,同时缺少具体可行的清理规范或指导文件,这使得清理工作变得尤为困难。此外医院科室外包,科室出租这一现象已持续多年,一旦科室或医院被要求停业整顿,患者就医难题以及医院可能面临的违约责任等问题,无疑会给清理工作带来额外的挑战。

林枫认为,这次整顿行动恰好提供了一个良机。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当前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明确混合所有制和对外合作的相关规范与准则。各地需对区域内医院的外部协作状况进行整理,并依据现行法律规范和公立医院改革趋势,明确合作类型,如技术交流、委托运营或非营利性混合所有制。对于各类合作,应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林枫指出:“无论合作性质如何,都必须有明确的合同条款医院科室外包,包括报酬形式或管理费用的具体说明。”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郝德明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指出,无论合作形式如何,医疗机构在管理合作方方面的能力都是一个关键的评估标准。换句话说,若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管理合作方的能力,那么这种合作行为便应予以终止。他提出,相关部门应当以此为切入点,着重调查近期接到投诉的医疗机构,并派遣人员暗中走访、抽查,以核实情况。

卫生行政监管需与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指导管理相融合。郝德明进一步指出,行业协会能够弥补行政监管在人力和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据悉,郝德明所在的协会正与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进行沟通,旨在将协会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社会信用评级以及服务星级评定(预计5月底完成)与医疗机构的日常和事后监管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