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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口腔门诊中常遇到紧急状况,诸如晕倒、呼吸过快、局部麻醉药物使用过量、过敏现象、血压升高、血糖过低、类似癫痫的抽搐(即惊厥)以及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甚至可能发生心脏突然停止跳动的情况。在这些紧急状况中,晕倒最为常见,约占口腔门诊需要紧急救治患者的50.3%。
在紧急状况中,有54.9%的情况出现在局部麻醉药物注入或注入后的5分钟内,22.0%的情况发生在治疗过程中,而15.2%的情况则出现在治疗结束后;38.9%的情况发生在拔牙手术期间,另外26.9%的情况则出现在根管治疗过程中。
典型病例
病例 1
该患者为男性,年龄8岁。在儿童牙科诊所接受阿替卡因局部麻醉注射1.5毫升后,患者突然出现呕吐、寒战及大量出汗的症状,但意识尚清醒。随后,我们将患者置于平躺姿势,解开衣领并指导其放松。此时,患者的心率为每分钟80次,血压在110至120/60至70毫米汞柱之间(1毫米汞柱等于0.133千帕)。我们没有给予药物治疗,而是观察了数分钟,患者的症状有所缓解。综合情况,我们推测患者可能患有血管迷走性晕厥。
病例 2:
男性患儿,年仅两岁,体重为12公斤。经诊断,患儿患有舌背淋巴管畸形。计划在局部麻醉下进行舌背淋巴管畸形激光治疗,使用2%利多卡因0.4毫升进行局部浸润后,患儿出现抽搐和口唇发绀症状,随即采取仰卧姿势、吸氧措施,并对背部进行拍打,同时放置舌牵引线。
检查及处理:
患者表现为意识模糊,唇色呈现青紫,并伴有间断性的痉挛。进行下颌托举,清除呼吸道分泌物,插入口咽通气道,实施加压供氧,并开放静脉通路,输入5%葡萄糖溶液。脉搏血氧饱和度(Sp0:)为88%,心率为161次每分钟,吸氧后Sp02升至97%,尽管如此,患者仍出现抽搐,这影响了其呼吸功能。进行气管内插管操作,通过口腔清晰可见地置入4号导管,插管过程中未观察到喉头有水肿现象,导管内成功吸出2毫升粉红色的分泌物。插管完成后过敏反应门诊手册,患者的血氧饱和度上升至100%,心率达到了142次每分钟,并且恢复了自主呼吸。随后,给予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毫克,并更换了500毫升的平衡液。此时,血氧饱和度保持在100%,心率调整至125次每分钟,巴氏征呈现阳性,但患者意识显得模糊不清。患者被转移至观察室,接受持续的心电图监测,同时吸入每分钟2升的氧气,血压读数为111/67毫米汞柱,心率为149次每分钟,呼吸频率为23次每分钟。患者意识逐渐恢复,能够做出反应,生命体征保持稳定,血压上升至130/69毫米汞柱,心率增至151次每分钟,呼吸频率降至22次每分钟,巴氏征呈阴性。血液检查和检验数据显示:pH值为7.307,PaO2为74毫米汞柱,PaCO2为41.5毫米汞柱,HC02为20.7,S0293%为93%,白细胞计数为9500,血红蛋白浓度为10.8克每100毫升,血小板计数为10.6万,血糖浓度为11.12毫摩尔每升;胸部X光片检查未发现异常。随后,患者气管内的插管被拔除,舌部的牵引线也被去除。ICU的医生在会诊后判断,患者很可能出现了局部麻醉药物的不良反应。因此,他们给患者进行了50毫升甘露醇的静脉滴注治疗,并指导患者自行排尿150毫升。随后,患者便离开了医院。在询问病史的过程中,患者的家长透露,患者曾经有过高热引起的惊厥经历,但否认了在哭闹后有抽搐的情况,同时也否认了患有糖尿病和癫痫病史。
病例分析:
患者在接受0.4毫升2%利多卡因注射后,迅速出现了紧急症状,主要表现为抽搐和口唇发绀。在口腔门诊治疗过程中,抽搐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包括癫痫发作、局麻药使用过量(即中毒)、过度通气、低血糖状况,此外,还可能涉及低氧血症、脑水肿以及颅内压增高等情况。患者家属否认患者有癫痫病史。对于小剂量利多卡因引发的局麻药过量反应,不能排除可能是由于血管内注射所致。此外,在注射过程中,患者若哭闹异常剧烈,不能排除存在过度通气综合征的风险;过度通气可能导致意识丧失和抽搐,同时还会干扰呼吸道的畅通。同时,还需了解患者是否患有糖尿病,因为糖尿病患者空腹时容易发生低血糖,这也可能引起意识丧失和抽搐。患者没有出现皮疹,插管时也未观察到喉头水肿,血压保持稳定,因此过敏性休克的可能性较小,应当进一步确诊过敏原。即使此前未曾患有癫痫,也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因此可以通过脑电图或脑CT检查来进行诊断区分。
病例 3:
该患者为女性,年仅8岁。在局部麻醉的状态下,成功完成了246和356号种植体的植入手术。手术前,患者服用了抗生素、芬必得和咪达唑仑。手术过程十分顺利。紧接着,在相同的局部麻醉条件下,又完成了642和642号种植体的植入,手术同样进展顺利。术后,患者感到呼吸困难,胸部前方有压迫感,出现过度呼吸现象,口唇及四肢冰冷,手脚呈现收缩状态。尽管如此,患者的生命体征保持稳定。为患者提供氧气吸入,展开静脉通路,实施500毫升10%葡萄糖的静脉滴注,病情逐步改善,血压稳定在106/64毫米汞柱,心率为每分钟90次,血氧饱和度达到95%,在亲属的陪伴下,患者得以出院。
病例 4:
患者为男性,年龄46岁,因口腔黏膜疾病前来就医。在驾驶白色车辆进入停车场时突发心脏骤停,随即被送往急诊科进行抢救。此时,患者脉搏和血压均无法测得,医护人员立即启动心肺复苏程序,进行心脏按压,并利用呼吸皮球和面罩实施人工呼吸及供氧。同时,持续进行心电监测,并在气管内插入导管,向气管内注入肾上腺素1毫克与生理盐水10毫升的混合液。此外,还通过静脉注射肾上腺素,并与心脏除颤措施交替进行,总共使用肾上腺素6毫克。在抢救过程中,患者一直未能恢复自主的心律和呼吸,其血压仅能通过按压测量。经过一个小时的持续努力,家属最终选择放弃治疗,并宣布患者死亡。在询问病史时,我们了解到患者患有尿毒症,并且一直接受透析治疗,但近期已经停止了透析。
病例分析:
尿毒症患者若未及时进行透析,可能会出现电解质失衡、血钾水平过高以及肌酐水平上升等问题,这些状况可能导致心脏突然停止跳动,且复苏难度极大,只有在紧急透析的条件下,生命才有可能被挽救。对于尿毒症和肾功能衰竭的患者来说,在进行口腔治疗时存在极大的风险,因此治疗应在病情得到控制,并由肾脏科医生会诊后,选择在透析后的当天下午或次日,确保血钾和肌酐水平处于可接受范围内时进行。
讨论
1、晕厥:
晕厥又称血管迷走性晕厥,简称VVS,亦称作血管抑制性晕厥、单纯晕厥或精神心理性晕厥。刘文玲等人提出,VVS是由于多种刺激通过迷走神经引发反射,进而引起内脏及肌肉中小血管扩张和心率减慢,最终导致血压降低、脑部血流减少缺氧。这一现象表现为动脉血压降低并伴有短暂意识丧失,但患者可自行恢复,且不伴有神经定位体征。
(1)临床表现:口腔门诊的急救患者中53%是晕厥。
晕厥现象可能出现在局部麻醉注射过程中、注射完毕后,亦或在治疗活动结束后,甚至于等待期间也可能发生。其特征是心率骤降,随之血压降低,这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血液与氧气供应不足,进而引发脑部缺血和缺氧,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意识丧失。患者若感受到疼痛,或是目睹血液流淌或牙科工具,便会进入应激状态,此时心输出量会下降,进而可能导致脑部血流减少,表现为一系列症状和体征,如体温升高、面容失色、身体出汗,患者会主诉不适或感到头晕、恶心,而且最初可能会出现心跳加快的情况。心动过速能够让人体对心脏输出量的减少进行补偿,并保持维持意识所需的最低脑血流量。如果此时未能得到及时治疗,就会导致失代偿现象,进而引发严重的心动过缓,甚至心率降至每分钟20至30次,伴随长间歇出现。此外,血压也会随之下降,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意识丧失,站立的患者还可能因此摔倒受伤。
遇到晕厥情况,应迅速将患者安置成仰卧姿势,同时抬高下肢,这样可以提升回心血量。接着,解开患者的衣领,确保气道畅通,保障氧气供应。此外,应鼓励患者保持放松状态,使用鼻导管吸氧。同时,要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监测和记录,最好实施连续的心电监测。随着体位调整和气道的保持,症状通常会自然减轻。若患者处于仰卧姿势且心率减缓、血压降低且状况未改善,可通过静脉途径注入阿托品(剂量在0.25至0.50毫克之间)或麻黄碱(剂量在10至30毫克之间),这有助于提升心率和血压水平。
患者在晕厥失去意识后过敏反应门诊手册,通常在10至15秒内会恢复清醒,通常无需进行特别处理。晕厥症状缓解之后,若医患双方均表示同意,且明确了晕厥的具体原因,口腔治疗便可继续进行。然而,若患者出现意识丧失,无论持续时间或严重程度如何,口腔治疗都应立即停止,并需对后续治疗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以预防晕厥的再次发生。
患者晕厥状况缓解大约一小时后,便可以离开医院。但患者可能会感到寒冷、头晕、恶心,有时还伴有呕吐,完全恢复正常状态需要24小时。那些在晕厥后仍然感到头晕或曾经失去意识的患者,在离院时必须有具备行为责任能力的成人陪同,并且不得自行驾驶。
治疗前的干预以及治疗过程中的措施调整,可以有效避免因恐惧或牙科恐惧导致的晕厥。多数晕厥现象与患者采取的直立坐姿有关,而在治疗时采取仰卧姿势,则能降低晕厥的风险,并减少意识丧失的可能性。诊室的环境、温度、舒适度以及医务人员的鼓励,都对预防晕厥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反复晕厥的患者,建议在操作前口服咪达唑仑3.8至7.5毫克,以帮助患者放松精神,从而预防晕厥的发生。
若患者频繁出现晕厥症状,且无心脑血管疾病,则可进行直立倾斜试验以确诊,此试验属于激发血管迷走性晕厥的诊断方法。平躺5至10分钟后,将床倾斜至60至80度,若在40分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判定为阳性:血压降低,收缩压降至80毫米汞柱或以下,或舒张压降至50毫米汞柱或以下,或平均动脉压下降超过25%;心率减慢至每分钟50次或以下,出现窦性停搏或传导阻滞等情况;出现晕厥或意识丧失症状,应立即终止试验。
若试验过程中未发生晕厥,可口服一片硝酸甘油,随后继续实验15至20分钟;若发生晕厥,则视为阳性反应。晕厥可能表现为心脏抑制型(以心率减慢为主)、血管抑制型(以血压下降为主)或混合型(心率和血压均下降)三种类型。进行此项试验时,应做好抢救准备。对于被诊断为血管迷走性晕厥的患者,在口腔治疗之前需采取预防措施。
2、过度通气综合征:
过度通气现象通常源于恐惧和焦虑,其表现为一系列生理和精神心理上的反应,具体包括心慌、呼吸急促、CO2排放过多,进而导致呼吸性碱中毒。在严重情况下,患者还可能出现抽搐等症状。这一综合征的特点在于,尽管症状看似严重,但在进行检查时,患者的生命体征却保持平稳,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该综合征多见于心理压力较大、情绪敏感的年轻女性,她们会出现呼吸失控的现象,表现为呼吸速度加快(呼吸急促)以及呼吸深度增加(呼吸过度),随之大量二氧化碳排出体外,进而引发低碳酸血症和呼吸性碱中毒。
患者身体感到寒冷,出现寒战,手脚和嘴巴周围区域出现冰冷和麻木,胸部产生与心绞痛相似的压迫感,这些不适加剧了患者的紧张和焦虑情绪,同时使呼吸失控的情况恶化,持续的过度呼吸可能导致患者手脚出现痉挛性抽搐,严重时甚至会出现意识丧失。
呼吸性碱中毒导致脑血管发生收缩,进而引起脑部血流量的降低,随之而来的是意识模糊以及抽搐症状的频繁出现。
患者的生命体征表现良好,呼吸深而急促,血压保持稳定,心率略有上升,同时血氧饱和度及心电图检查结果均未发现异常。
治疗措施包括采用可行的心理暗示疗法来缓解患者的紧张和焦虑情绪,同时进行CO2的反复吸入和抗焦虑治疗。患者应保持一个舒适的姿势,用双手覆盖在口鼻前方或封堵住一侧鼻孔,通过另一侧鼻孔进行呼吸(同时保持嘴巴闭合),以此增加CO2的吸入量。通常情况下,这种方法能够使症状逐步缓解,无需进行特殊处理。
通气过度的情况并不常见,但若症状持续,一旦患者出现意识模糊或抽搐现象,应立即建立静脉通路,并缓慢给予咪达唑仑或安定进行静脉滴注,直至患者身体放松,呼吸恢复至正常状态。
患者康复后,需在医院内观察一小时方可出院;若患者持续出现过度通气,并伴有意识模糊和抽搐等症状,即便症状有所缓解,出院时也必须有具备行为责任能力的成人陪同。通常,过度通气引起的症状需大约24小时才能完全恢复。
3、局麻药过量:
亦称局部麻醉药中毒反应,主要表现为在特定时间内,局部麻醉药物在目标器官内的血液浓度超出正常范围所引起的症状和体征。其中,绝对过量指的是局部麻醉药物的总使用量超出了推荐的最大剂量,这种情况多见于手术时间较长或反复注射的过程中;相对过量则可能因药物误注入血管或患者体质虚弱,导致血液中药物浓度在短时间内急剧上升,超出患者所能承受的极限。
中枢神经系统对于局麻药的过量反应更为敏感,导致其产生毒性的局麻药剂量与浓度通常比循环系统出现反应的剂量与浓度要低。
患者在局部麻醉药物注入之后,可能会感到头晕目眩,出现视觉和听觉的异常现象,注意力难以集中,伴随耳鸣,定向能力出现障碍,感到疲倦,身体出现寒战,肌肉发生抽搐,面部肌肉或四肢末端出现震颤。在病情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引发惊厥,呼吸受到抑制甚至停止。
局部麻醉药物对心血管系统产生的毒性作用会导致浦肯野纤维与心室肌的快速传导能力减弱,进而引起P-R间期的延长,QRS波群的增宽。在严重情况下,这种毒性还可能引发窦房结功能的抑制,导致窦性心动过缓甚至窦性停搏。
布比卡因可能导致严重的心律不齐和室颤,复苏过程极为艰难,往往需要大量肾上腺素和阿托品。在心律不齐发生时,应避免使用Na通道阻滞剂如利多卡因,必要时可考虑使用胺碘酮。婴幼儿的心输出量和局部血流量通常是成人的两到三倍,因此局麻药在体内的吸收量也会相应增加,这也使得心脏毒性风险更高。
呼吸性或代谢性酸中毒会提升局麻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风险,当PaCO2值介于65至81 mmHg之间时,局麻药的惊厥阈值会降低50%,同时,高碳酸血症和酸中毒还会减少局麻药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从而导致药物过量现象更为常见。
处理过程中,务必保持呼吸道畅通,确保氧气供应和呼吸顺畅。诊室中需准备:监护设备、氧气、简易呼吸球和面罩。若出现局麻药过量情况,应立即停止注射,提供氧气,并在患者发生惊厥时迅速让其平躺。保持颈部伸直,确保气道无阻。随后,使用面罩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呼叫急救人员。同时,给予抗惊厥药物,包括脂肪乳、咪达唑仑和丙泊酚静脉推注,直至惊厥症状得到控制。
在惊厥持续存在或发生心脏骤停并进行心肺复苏的情况下,需考虑给予患者单次剂量为20%脂肪乳1.5毫升每千克体重,注射过程需持续至少1分钟,单次注射量不应超过100毫升。5分钟后,可再次使用相同剂量。此外,还需以维持剂量0.25毫升每千克体重每分钟的速度,持续输注30分钟,直至惊厥停止或循环状态稳定。脂肪乳的最大剂量限制为12毫升每千克体重。局麻药过量导致的心脏骤停应先给人脂肪乳再给肾上腺素。
预防措施包括:向注射液中添加肾上腺素,以此减缓局部麻醉药物的吸收速度,从而增强其麻醉效果并延长作用时长。在进行局部麻醉注射时,需特别注意避免将药物注入血管内,注射过程中应仔细回吸,并采取缓慢注射的方式。同时,应遵循逐步增加剂量和分次给药的原则。
患者如出现局麻药过量症状,应立即终止口腔治疗,并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同时需入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5)口腔局部麻醉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应用局部麻醉药物之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初步的身体检查,同时针对患者的焦虑和恐惧情绪进行相应的处理。
注射操作需在患者采取仰卧或半仰卧姿势下进行,以防止在患者站立或坐姿时进行局部麻醉注射(除非患者无法平躺)。
③局麻注射时间不应
在实施注射时,必须选用含有血管收缩成分的局部麻醉剂(除非患者有身体上的特殊禁忌),注射过程中需回抽针头以确认其准确位置,同时密切观察患者是否有任何不良反应发生,注射完成之后,切勿擅自离开患者身边。
4、高血压:
在牙科治疗过程中,恐惧与疼痛是导致高血压频发的常见因素。因此,有必要向患者进行充分说明,帮助他们缓解紧张情绪,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来减轻疼痛感。
高血压危象的典型症状包括收缩压达到或超过25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达到或超过130毫米汞柱。这种状况常在慢性高血压患者中发生。在治疗过程中,必须注意避免血压出现剧烈波动,同时确保脑部血液供应不受影响。除非患者的血压严重升高(超过200/130毫米汞柱),通常不建议进行抗高血压治疗。此外,还需将高血压危象与轻微且短暂的血压升高区分开来。
高血压患者需进行氧疗,同时每5分钟监测一次血压和心率,或进行持续的心电监护。可以选择舌下含服硝酸甘油片(每片含0.5毫克),或者使用硝酸甘油喷剂(喷至舌下黏膜,每喷含0.5毫克,每次使用1至2喷),药物通常在十几秒到几十秒内见效,其效果可维持5至10分钟。可选用硝苯地平(心痛定)片剂或胶囊,将其嚼碎后置于舌下含服,药物作用通常在1至5分钟内开始显现,其效果能够维持15至30分钟,且可根据需要重复使用。若遇高血压危象,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建立静脉通道,同时给予适宜的抗高血压药物进行治疗,具体入院治疗方案见表1。
表1 临床处理高血压危象的药物
药物
给药方式
起效时间(min)
持续时间
(min)
剂量
不良反应
硝酸甘油
静脉点滴
1-2
3~5
5~100μg/min
头痛、恶心、心率快
压宁定
静脉注射
1~2
15
12.5~25.0 mg
心率快
佩尔地平
1~2
15
0.5~1.0 mg
头痛、心率快
患者血压稳定后,口腔治疗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不过必须由具备行为责任能力的成年人陪同出院。而对于处于高血压危象状态的患者,则必须住院接受治疗。
5、低血糖:
I型糖尿病患者往往容易出现血糖偏低的情况,而Ⅱ型糖尿病患者则很少遭遇此类问题。
糖尿病患者在面对高血糖和低血糖的耐受度上存在差异,对高血糖的耐受力较对低血糖更强。I型糖尿病患者普遍依赖胰岛素治疗,但这同时也提高了急性低血糖事件的风险。当脑部血糖水平下降时,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可能会受到影响,患者可能出现精神混乱、肌肉抖动、头晕、出汗、感到寒冷以及心跳加快等症状。血糖过低时,患者甚至可能失去意识,严重时还可能发生抽搐。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在遭遇低血糖时,可能不会出现头晕和出汗,而是直接表现为意识丧失。
停止口腔治疗,患者应保持一种自觉舒适的姿势,通过口服糖水、橙汁或糖果,症状能够迅速缓解。对于I型糖尿病患者,还可以考虑通过静脉输注5%的葡萄糖来改善状况。轻度低血糖问题易于解决,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能够迅速得到改善;若遇到严重低血糖,患者出现意识丧失或抽搐现象,应迅速将患者置于仰卧姿势,并将双脚抬高,同时给予抗低血糖药物,静脉注射50%葡萄糖30毫升,对于儿童则可使用25%葡萄糖30毫升,意识状态能够迅速恢复。对于尚未建立静脉通道的患者,可以采取皮下或肌肉注射的方式给予胰高血糖素,剂量为0.5至1.0毫克。通常情况下,注射后15分钟内患者的意识能够恢复。如果需要,可以在15分钟后再次使用相同剂量的胰高血糖素。如果患者对胰高血糖素没有反应,则必须通过静脉途径给予50%的葡萄糖。
患者意识丧失后,低血糖相关症状迅速得到改善,若医患双方均认可,口腔治疗可继续进行。然而,对于那些在低血糖恢复期出现意识丧失或抽搐的患者,他们需要在医院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在预约治疗时,需向I型糖尿病患者告知,治疗开始前应进食,此举措旨在防止低血糖状况的出现。
6、癫痫样发作(惊厥或抽搐):
癫痫病可能在口腔治疗过程中或等待就诊期间突然发作,即便是那些已经将病情控制得很好的患者,在遭遇紧张等外界刺激时,也可能会诱发癫痫发作。
癫痫患者中约九成患者曾经历过癫痫大发作,症状包括口吐白沫、牙关紧闭、意识丧失以及剧烈的身体抽搐。在呼吸受影响的情况下,患者还可能出现紫绀现象。癫痫大发作通常具有自限性,也就是说,发作能够自行结束。
在鉴别诊断过程中,除了癫痫,抽搐还可能由局麻药过量、过度通气综合征以及严重低血糖引起,这些情况都需加以区分。局麻药意外注入血管内,可能导致患者几秒钟内出现惊厥;而局麻药过量引起的惊厥则通常在注射后5至10分钟内发生。即便过度通气症状轻微,若未及时治疗或症状加剧,也可能引发抽搐。此外,严重低血糖还可能引起意识丧失和抽搐现象。在发生惊厥或抽搐的情况下,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后续的呼吸道问题,包括呼吸暂停,以及伴随的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
癫痫(惊厥或抽搐)发作时的处理方法包括:迅速将患者置于仰卧姿势,并抬高其双脚。处理的核心目标是避免患者在发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同时确保其呼吸畅通和氧气供应充足。通常情况下,无需使用抗惊厥药物来终止癫痫大发作,因为大部分发作都能自行停止,且持续时间通常不会超过2至5分钟。
癫痫发作期间,应立即中止口腔治疗,并迅速取出口腔内所有物品,确保呼吸道畅通并给予吸氧。强行将牙垫强行塞入患者口中以避免舌部受伤,此举可能导致患者牙齿断裂或脱落,以及口腔软组织的损伤。
在局麻药过量引发惊厥的情况下,确保充分的通气和供氧至关重要;低氧血症所引起的酸中毒、高碳酸血症以及乳酸代谢产物的积累,均能降低局麻药引发惊厥的临界值,从而延长惊厥的持续时间,并提高并发症及死亡风险。
充分的通风有助于消除一氧化碳的积累、提升局部麻醉药物引发惊厥的临界值,并缩短惊厥发作的时长。若出现惊厥或抽搐现象持续不断,应及时通过静脉途径注入抗惊厥药物。可以使用咪达唑仑以每分钟1毫克的速率缓慢滴注,或者使用安定以每分钟5毫克的速率进行滴注,直至惊厥症状得到控制。
(3)癫痫(惊厥或抽搐):应急处理后住院治疗或留观。
7、心脑血管事件:
口腔诊室情形危急,必须暂停口腔治疗程序,即刻进行紧急救治,并安排住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患者若患有脑梗塞或脑出血,在早晨或治疗期间,由于体位变动,可能会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颅内压增高的相关症状,同时可能出现语言表达不清、肢体无力、面部瘫痪或四肢瘫痪等状况;若患者既往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病史,那么高度怀疑他们可能遭遇了脑血管疾病。
不稳定型心绞痛表现为在休息状态下出现心绞痛,这表明可能存在冠状动脉的狭窄或痉挛,以及心脏供血不足的情况。心律不齐可能出现在心血管疾病患者、心脏结构异常者,甚至健康人群身上,不受年龄和场合限制,病情发展可能迅速或缓慢,症状可能轻微或严重,包括心慌、乏力、心率异常快或慢、心律不整、血压难以维持等问题。若患者出现血流动力学障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
口腔治疗需即刻中止,同时实施紧急救治或住院治疗。在紧急处理方面,需迅速纠正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以及进展性缺血性胸痛、晕厥和意识丧失等症状。还需纠正根本性疾病,提升心脏功能,调整药物剂量并纠正低血钾状况,尽快根除诱发因素。若发生心脏骤停,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在口腔门诊遇到紧急状况时,预防措施同样至关重要。在进行治疗之前,医生需迅速对患者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以判断其是否能够承受口腔治疗。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并在操作中持续监测,强化术后管理,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并发症的发生。
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merican Society of Anesthesiologists,ASA)规定的体检标准中,I至Ⅱ级患者接受口腔治疗时风险极低;然而,对于Ⅲ级和Ⅳ级患者,他们往往无法承受手术或外科操作,治疗过程中风险显著上升,可能导致患者原有疾病急剧恶化或加剧。
在进行牙体牙髓科和修复科的治疗过程中,必须事先告知潜在的风险。同时,采取适当的镇静措施和实施有效的疼痛管理,可以显著减少治疗期间的风险。
来源:《中华口腔医学杂志 >> 2014年 第 12 期
作者:刘克英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麻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