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医保结算分级管理落地!你了解自己能享啥待遇吗?

宁波市海曙区图书馆

“医学界”综合整理

内蒙古医疗保障局最新通报显示,自7月1日起,医保结算的分级管理模式将正式开始执行。

据消息,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各级别的指定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实施,其分级管理模式仅限于对指定医药机构的医保结算领域进行管理,而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方面的待遇政策将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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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定点医疗机构所涉及的医保结算类别被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机构提供医保个人账户结算服务;B级机构则提供医保个人账户结算以及门诊统筹结算服务;而C级机构则涵盖了医保个人账户结算、门诊统筹结算、门诊慢特病结算、门诊特殊用药结算,以及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等“两病”结算服务。

参保人员在就医和购买药品时,可以依据指定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保结算级别,享受到个人账户资金、门诊统筹待遇以及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等多种医疗保险。

需特别指出的是,自分级管理制度实施以来,若医药机构未能满足相应的开通标准,或是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它们将无法获得相应的医保结算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指出,各盟市需遵循地域管理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医疗保险结算的分级管理模式。参保人员可以依据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指定医疗机构等级信息,自行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购药。

官方明确指出,实施此措施旨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安全使用,即保障他们的“看病钱”和“救命钱”,并热切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以及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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